芬兰研制出新型太阳能电池板
总而言之,月饼本来是小事,但小小的月饼能神通广大地逃脱个人所得税,而后掩盖和牵动的是人人心知肚明的发票管理的无边和无底黑洞,后者才是今天隐性收入泛滥、行贿受贿风行、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源头之一。
法律上也有规定,我们国家的征税权应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但是,在执行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并没有落实,并没有成为社会现实。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国家的税收的征收、管理、支配、预算,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和使用效率的评估,这都可以看成一个宏观的税收,在这里面法治是非常弱的,行政命令这个比较传统的做法仍然是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时代周报:如你所说,征税权应该属于全国人大,可是在1984年和1985年全国人大有两次授权,征税权就划归了国务院和相关部委。民众享受的国民福利也好,尊严和生活也好,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这是一个非常大、非常重要的问题。第二个就是,当公民的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国民都会起来反对,民间的立场还是比较一致,齐心协力,态度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实际上这要靠媒体,靠每一个博客和微博后面的每一个网民,每一个国民,大家要有这样的一个意识:要把征税权关进笼子里。
不能够由权力来独断专行地支配税收,一定要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呼声。这可能会成为若干年中国民伸张自己作为纳税人的权利,然后质疑公权力的进一步扩张、泛滥的唯一的一个办法。但修宪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
从目前来看,你觉得有没有一种好的办法扭转这种税收行政化的趋向或者说改变这种固化的事实?李炜光:现在没有什么好办法,我至少没有看到什么好办法,原来我们寄希望于提一些政策建议,现在再抱有这种期望是不现实的。这样的一个体制之下,虽然这些年来国民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每年GDP的增长都很快,但是在国民的生活福利上是不尽如人意的。时代周报:关于征税权的问题,要回到人大,回到宪法的层面。特别是中国又形成了一个贫富分化特别严重的状况。
李炜光:这说明,它不是真正地要使税收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而是在补过去法治的漏洞。李炜光:对,税收正义,公平正义。
这个宪法有缺陷,与当前时代要求有距离。最主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这一类都没有正式立法,只能算是某种法规或者是政府机关的文件,不是真正的法律。宪法说的是依照法律,但是《税收征管法》中说的是税收的开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随即出现、被民众视为趁机捞钱的加名税,以及媒体爆出的单位中秋给员工发月饼要缴纳月饼税。
我更希望我们社会能够有更多的人更快地清醒,更多的国民起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能够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发出抗议的声音。我们知道,最近的一部宪法是1982年的。在引发广泛质疑之时,我们暂且不去谈论其合法合理与否,不妨看一看其真实逻辑,探究其混乱根源。因为现在有一种力量就是在维护这样的模式。
都让这个字成为民众关注焦点。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的公民社会正在形成,已经成为决策者无法完全忽视的一种力量。
某一税种征收不征收、怎么征,在决策上应该有一个法律程序,至少该有一种态度:要尊重公民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要和国民被征收者有一个有法律程序保障的商量。时下的光景是,CPI狂涨,民众的生活负担越来越沉重。
比如说在加名税、月饼税的问题上,国民捍卫自己的财产权利,还是不含糊的。一方面,我们国家税权的配置、使用、运作,还有很大的随意性,还有很多的不规范,还没有真正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这一点很让人失望,这么多年了没有很大的进步。税收你必须要用在社会的公共服务上,不能用于培植权力自身。这个事情反映出来很多的问题。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刚施行,他们马上就推出了加名税,非常的及时呢,可以推断其可能没走程序。可是,我们现在有些税的立法条件应该是比较成熟了,早就应该立法了,为什么不立法呢?还继续维持这种行政法规的形式来征税。
也就是说,民间走在了政府的前面,走在了人大的前面了。但我们还没有看到,官方和民间、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有一个很好的制度化的互动关系。
混乱的程度可以通过这个事情看出来。这种无孔不入反映出,政府在征税过程当中控制不住这种征税的欲望和权力的扩张。
这实际上造成了某种推动国家进步的契机,如果把这当成一种混乱、一种很不稳定的因素去对待的话,就大错特错了。时代周报:征税权的行政化,公民失去了参与和影响涉及自身基本权利的决策的渠道,其后果不难设想。
比如说这个加名税,我们国家的征税权实际上非常集中,全国在这个问题上究竟采用一个什么样的政策,在国家税务总局层面上有什么样的一个具体的政策精神,地方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自己把握,这些都没有相应的规范。在征税上可以看到,民间的立场和官方的立场截然不同,这最能说明问题。那么,后者的下半句表述就有越出宪法的范围之嫌了。前一段时间,我们一些国内的经济学家还有财政学家在一起讨论。
而且,一定要强调征税的合法性的来源,这就是正义性。公权力的持有者们总会有所顾忌的。
可是,中国的宪法对征税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但一点也不像公共财政,反而回到原来传统的行政命令,权力主导一切的模式上去了,这是中国最大的危险。
其实,一些福利费,尤其是在收月饼税这个问题上,可以稍微放松一点。那么,改革开放的目标可能就会越来越远了。
时代周报:现代国家的税收讲究的是税收法定,中国的税收学教科书中也一再这么讲。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政府想做的,就都能做到。现在的征税结构是怎样一个情况?李炜光:我们国家目前有19个税种,只有2个税种是经过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的,一个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一个是《个人所得税法》。也就是说,最后实际上法治弄不成,市场经济也弄不成,中国还是权力经济,权力主导一切的社会,可能中国最后形成这样的一个景象。
实际上这个国家征税大部分都不是依据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为了弥补这个漏洞,所以在《税收征管法》里作出那样的规定。时代周报:我们从加名税中就可以看出这种随意性。
税收行政化违背法治时代周报:征税的随意性反映出征税主体的模糊。但是立法的时候没有弄清楚能不能做到。
时代周报:我们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对加名税有一个回应,说正在研究可行性,并没有否定这个税。公民要捍卫自己的财产权时代周报:那么,征税权的滥用就不难理解了